一个让人心疼到窒息的消息:四川凉山木里县倍加网,2岁的小朵朵在家门口不见了。
大家找了十多天,最后找到了孩子,可她已经永远离开我们了。这场从盼着孩子平安回来,到最后只剩心碎的搜寻,让所有人都在反思:带娃这件事,真的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9月4号早上8点半左右,凉山木里县瓦厂镇夺卡村,2岁1个月的朵朵(大名叫吴田雨)正在家门口跟小猫玩。就短短十分钟,外公忙完手里的活出来,孩子就没影了。
之后十多天,大家拼了命地找。联合工作组、警察、应急队、消防员,还有上百个村民都加入了,用无人机搜、让警犬闻,水池、山洞、化粪池这些危险地方都查了个遍。
可坏消息还是来了——9月16号,朵朵在离家大概3公里的山上石缝里被找到,但已经没了呼吸。
木里县警方后来通报,说这是一起意外事故。查了监控、问了周边人,也看了现场、做了尸检,最后确定朵朵是因为冷、饿,还有其他因素凑到一起才没的,不是被人害的,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。
展开剩余71%平时朵朵都是外公外婆带着,爸妈一直在成都打工。出事那天,外公在家晒花椒,孩子就在门口跟猫玩。谁能想到,这么平常的一个早晨,会变成这个家一辈子的痛。
这事儿真的给所有人提了个大醒:看孩子,半分疏忽都不行!而且法律也明明白白写着,保护未成年人,是监护人还有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。
孩子的爸妈或者其他监护人,得给孩子提供安全的家,家里容易触电、烫伤、摔着的地方,都得及时弄好;带孩子出门也得绷紧安全弦,别让孩子溺水、被动物伤到。
像朵朵这么小的孩子,根本不知道啥危险,也不会保护自己,家长更得眼睛不离孩子,确保孩子始终在能看见的地方。
这悲剧也让我们想:带孩子,光靠家里人够不够?其实不是。首先,爸妈作为监护人,这个身份和责任是法律定的,就算把孩子托付给别人带,自己的主要责任也没转移。
所以要是实在没办法,得让别人帮忙带孩子,一定要挑靠谱的人,确保对方能好好看着孩子。
另外,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也有责任。民法典里说,宾馆、商场、车站这些地方的经营者、管理者,还有搞活动的组织者,要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让人受了伤,就得承担责任。
想避免再出现这样的伤心事,得从好多方面一起努力:
对家长来说,第一要记住“手可以放,但眼睛不能离”。2、3岁的孩子,绝对不能让他一个人在开放的地方待着,别觉得“就几分钟没事”,意外往往就是这几分钟里发生的。
然后,家里的安全隐患得清干净。院子的门锁好,别让孩子自己跑出去;院子里和家附近的危险地方,比如水池、堆工具的角落,都得处理好;最好给孩子弄个专门的安全玩耍区。
还有,得早点教孩子安全知识。用儿歌、小故事的方式,让孩子知道不能自己出门,也能认出哪些情况危险。
对社会来说,社区可以搞邻里互助,多帮帮那些留守儿童、靠老人带娃的家庭;农村地区可以组织志愿者巡逻,早点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。
政府部门也得加强农村的公共安全设施,危险的地方装防护栏、贴警示标志,也可以装监控,用科技帮着防范风险。
朵朵最后是在离家3公里的山上石缝里找到的,那个她曾经追着小猫玩的家门口,现在成了亲人心里永远的疤。
每个孩子都是老天爷送的宝贝,护着他们平平安安长大,是我们每个成年人都该扛起来的责任。只有家长尽心、社会一起出力倍加网,才能不让这样的悲剧再上演。大家觉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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